合肥双墩会划给合肥市区吗?听说长丰南部的要划给合肥市管辖,长丰的北部划给淮南,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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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双墩会划给合肥市区吗?听说长丰南部的要划给合肥市管辖,长丰的北部划给淮南,是真的吗?

双墩划给合肥市区,意味着双凤开发区也同步划,进而意味着长丰县经济中心没了。要双墩划归市区,只有两个可能:1,长丰县有了新的经济中心,替代了双凤开发区的位置;2,长丰县没了,被肢解。第一种显然不现实,第二种目前也不太可能。拆分长丰县有一定合理性,可是合肥市不可能再给淮南水家湖了,这是根本的。

二、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有可能与业主单独签订合同,也可能与施工总承包方签订合同

业主指定分包的合同一般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的。

我们法律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中,一般只能总包给一个施工单位,但是对专业项目可以由业主指定分包,所以一般由业主直接从总包合同中明确哪些为业主指定分包,直接由业主和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同时,实际该分包项目也是在总包工程的项下的,需要由总包单位配合,所以,有些也存在签订三方合同,确定总包、分包和业主的各项权利义务。

三、如何处理总包与分包的关系

在招标文件起草时就要充分考虑好总分包的关系,碰到问题如何解决的程序,总分包的义务与权力等。工程施工中,按总分包协议办,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办,只要有足够的预见性,严格依法办事,总分包的关系处理就易如反掌。

四、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否将土方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施工总承包合同不限制的话劳务分包是可以的,土方工程得看看是否是主体工程了。具体参考建筑法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把好分包认可关。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分包要求时不予认可。建设单位发现承包单位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建设单位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指定的,须征得承包单位的同意。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